關于開展第十八批江蘇省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
點擊數:453 發布時間:2020-07-08
各省轄市建設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蘇州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局,張家港保稅區規劃建設局,省有關單位: 為大力推廣應用建筑業10項新技術,促進江蘇建筑業又好又快發展,經研究決定,開展第十八批江蘇省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目標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2010年7月1日后新開工、技術復雜、質量標準要求高的位于江蘇省境內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鐵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業建設項目。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應用了建設部“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10)”六項以上、江蘇省“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11)”兩項以上,以及企業根據工程特點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術的工程; (2)應用了建設部“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10)”或江蘇省“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11)”某一項(子項)新技術,以及企業根據工程特點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術的工程,且水平達到國內領先。 3、推廣應用新技術工作中,能結合工程特點,組織技術攻關和技術創新。 4、三年內完成申報全部新技術內容。 二、申報及批準程序 1、申報單位填寫《江蘇省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申報書》(附件1),一式兩份。 2、示范工程目標項目由工程所在地的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 各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按文件要求認真審查申報單位提交的有關材料,簽署意見后,統一上報(附件2)。 3、我廳將依據有關規定,對各地申報的示范工程目標項目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將發文公布。